滨医青发(2009)3号 《关于评选我校2008年度五四红旗团总支(分团委)等先进集体和优秀团干部等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于 2009-03-26点击数:51

青团滨医学院委员会文件

滨医青发〔20093


关于评选我校2008年度

五四红旗团总支(分团委)等先进集体和优秀

团干部等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团总支(分团委)、团支部:

2008年,在校党委、团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我校各级团组织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团的十六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和“一二三四五”的办学思路,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涌现出了一大批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在全校形成争先创优的育人环境,进一步推动我校省内领先、国内知名高水平医科大学建设。经研究,决定在纪念“五·四”青年运动九十周年之际,对2008年度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隆重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内容

五四红旗团总支(分团委)、先进团总支(分团委)、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十大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员。

二、表彰时间

200954

三、评选标准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分团委)

1、领导班子健全,工作能力强。领导班子建设好,整体素质高,思想作风过硬,制度健全有效,积极带领团员青年宣传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能够很好地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总结,对青年学生有很强的感召力和影响力;

2、目标明确,工作得力。能紧紧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在教育青年、服务青年、引领青年等各项工作中,结合青年学生的合理需求和时代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团组织联系团员青年的桥梁纽带作用,成绩突出;

3、坚持党建带团建。能够围绕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青年的宗旨扎实有效地开展各种主题鲜明的教育活动;并按照党的要求积极开展工作,“推优入党”工作成绩显著,能按时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任务;

4、基层团组织建设完备。认真履行团总支职责,加强团支部建设并指导团支部工作,促进团支部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5、活动阵地齐全。能因地制宜,建设具有院系特色的活动阵地,做到活动有阵地,工作有依托,经费有保证,效果要明显。

(二)先进团总支(分团委)

1、组织健全,有较强战斗力,领导班子积极推进团的思想和组织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有效。

2、认真组织和领导团支部不断加强学习,结合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在校内外的各种文体比赛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

3、认真高效地完成学校及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

4、所属团支部在一学年内无重大违纪行为。

(三)先进团支部

1、班子健全。支部班子成员思想统一、工作主动、团结向上、整体素质高,在广大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2、思想政治素质高。团支部能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和团组织的文件精神,加强思想政治学习,切实提高思想水平和理论修养。

3、学习和工作氛围好。所属班集体形成了团结友爱、奋发向上的班风,学习氛围浓厚,平均学习成绩良好;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工作思路明确,能做到工作前有计划,过程中有监督,工作后有总结。

4、管理制度健全。团支部管理制度健全,定期开展组织生活。按时收缴团费,档案管理规范,支部内无严重违纪、违法现象,能较好地发挥班级核心作用。

5、活动效果好。能积极带领团员青年争先创优,出色地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并能结合班级的特点,积极主动地开展富有特色的活动,做到各种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主题鲜明,效果明显。

(四)优秀团干部

1、具备优秀团员的条件。

2、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积极要求进步,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

3、热爱团的工作。工作积极主动,能够出色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具有统筹、协调和策划能力;

4、品学兼优。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作风正派,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学习成绩好;

5、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在学习、工作、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中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能够发挥团干部的主动性和创造力,工作成绩突出。

(五)十大优秀团员标兵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组织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品质优良,人际关系和谐,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

3、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团结同学,尊敬师长,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活动,能在广大团员青年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学习成绩优秀;

5、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中共党员(预备);担任过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或院(系)学生会主席职务;国家级奖学金获得者、校级一等奖学金获得者;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在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挑战杯”竞赛或者校级以上(含校级)文体活动中获得表彰者。

(六)优秀团员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思想上、组织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决执行团的章程、团的决议,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3、学习刻苦,成绩优秀;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他校园文化活动;

5、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

四、评选办法

各单位要按照标准、严格程序、公道正派、公开评选。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分团委)、先进团总支(分团委)评选办法:由团总支(分团委)向校团委申报,校团委根据团总支(分团委)一年来的工作总结,结合平时的工作表现进行评选。不具备五四红旗团委评选条件的,可申报先进团总支(分团委)。申报材料必须在415日前报校团委。

(二)先进团支部评选办法:由各团支部向所属团总支(分团委)申报,各团总支(分团委)根据各支部的平时工作成绩和工作情况进行评选,并由团总支(分团委)向校团委推荐,由校团委审批。申报材料必须在415日前报校团委。

(三)优秀团干部、十大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员评选办法:在所属辅导员的领导下,通过申报、推荐和民主评选等程序确定候选人并上报团总支(分团委)。经团总支(分团委)组织民主评议,确定候选人,于415日前上报校团委。

五、名额分配和分配原则

(一)各团总支(分团委)分配的评选名额,主要是根据所在院系、单位和部门的团员青年、团干部和团支部的基数进行分配,同时适当兼顾平衡。

(二)名额比例和评选范围:

1、五四红旗团总支(分团委):占全校团总支(分团委)总数的25%

2、先进团支部:占全校团支部总数的15%

3、优秀团干部:占全校团干部总数的15%

4、十大优秀团员标兵:10人,根据实际申请情况设十大优秀团员标兵提名10名;

5、优秀团员:占全校团员总数的5%

6、青年教师优秀团员:占全校青年教师(28周岁以下)总数的30%

7、在读研究生团员占一定比例。

六、评选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严格标准,公正公开,切实做好评优奖先工作。

(二)严格程序,确保质量。开展奖先评优活动要在年度团员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进行,要自下而上推荐,做到公平、公正、严肃、认真、宁缺勿滥,以确保评优质量。通过奖先评优活动,要达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工作全面提高的目的。

(三)工作规范,认真实施。各单位的评选结果及相关材料必须在415日前完成并报校团委;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要填写相应的审批表一式三份。被推荐为五四红旗团总支(分团委)的候选单位和十大优秀团员标兵候选人的,同时撰写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份,并附电子版(word格式,A4,四号仿宋)一并报校团委。

(四)其他要求。上报的表格和材料,字迹务必工整清楚,凡字迹潦草无法辨认者,其表彰资格将被取消;逾期不报相关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本单位受表彰的名额。

附件:

1、滨州医学院五四红旗团总支(分团委)审批表

2、滨州医学院先进团总支(分团委)审批表

3、滨州医学院先进团支部审批表

4、滨州医学院优秀团干部审批表

5、滨州医学院优秀团员审批表

6、滨州医学院十大优秀团员标兵审批表

2009年3月26

主题词: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 评选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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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滨州医学院委员会    20093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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