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各市委、各高等院校团委:
经全省清理规范办公室同意,全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将继续开展。为总结2009年工作经验和成果,鼓励先进,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学联将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及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评选条件
今年的表彰奖项共四类:山东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山东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山东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者和山东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学生。
1.山东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旨在表彰在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校(或单位)。评选条件是:党政领导重视,将“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纳入本单位的全年重点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考核,并在人力和财力上给予积极支持;根据全省的统一安排,及时开展工作,重点突出,学生参与面广;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能够紧密结合地方需求设计开展活动,针对性强,效果显著;不断创新活动方式方法,注重长效机制建设。
2.山东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旨在表彰在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重点团队。评选条件是: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开展活动,重点突出,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效果显著;服务团成员体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奉献精神。
3.山东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者和优秀学生,旨在表彰在活动的动员、组织、宣传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积极贡献或取得显著成绩的组织者和大中专学生志愿者。
高职院校、民办高校优秀团队、优秀指导者和优秀学生候选名单由所在市团委在名额分配范围内统一推荐上报。
二、工作要求
1.全面梳理基本情况。各市、各高校要认真总结本单位2009年“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开展的总体情况,包括工作部署及推进措施、组织动员方式、活动参与情况、重点活动内容和成效以及在活动方式、工作机制等方面的创新情况,形成2000字左右的书面总结材料,报团省委学校部。
2.大力选树优秀典型。各市、各高校要注意挖掘在“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优秀、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团队和个人,通过适当方式给予表扬激励。要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通过报告会、校园媒体宣传等方式和途径,宣传感人事迹、实践成果和心得体会,把实践活动与引导社会观察更好地结合起来,使更多的学生受到教育,扩大社会实践的育人功效。
3.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在梳理基本情况和选树优秀典型的基础上,各市、各高校要认真总结“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工作经验,按照“把握规律性和普遍性”的原则,提炼值得推广的经验做法和工作纪律。同时,也要深入总结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提出进一步深化和改进工作的思考和建议。有关工作经验和思考建议应反映在书面总结材料中。
请各市、各高校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1)确定本单位推荐典型名单,并于2010年4月12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推荐典型名单、优秀团队申报表(见附件2)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团省委学校部,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评。
联系人:宋慧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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