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医青发〔2010〕22号 关于做好共青团滨州医学院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 2010-11-22点击数:75

 

 

共青团滨州医学院委员会文件

滨医青发〔2010〕22


关于做好共青团滨州医学院

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团总支(团委):

为做好共青团滨州医学院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代表名额、条件和产生办法

(一)代表名额

我校现有团员13363名,按团员总数1.5%的比例推选团代表,共拟产生团代会代表200名。其中党员代表不超过50%,女代表不少于25%,少数民族代表占一定比例。

(二)代表条件

 1.必须是我校(含直属附属医院)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含保留团籍或党组织提名为团代会代表候选人的中国共产党党员)。

2.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3.遵守团的章程,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能圆满完成党团组织交办的任务,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工作勤奋,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在广大团员青年中享有较高威信。

4.思想品德好,公道正派,坚持原则,能如实反映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正确行使团员的民主权利,有较好的议事能力。 

(三)代表产生办法

1.校团委将正式代表名额分配到各团总支(团委),由各团总支(团委)在酝酿、协商的基础上,产生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差额不少于应选代表名额的20%。

2.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应在学校各党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的领导下,由各团总支(团委)具体组织,在所在单位团组织和团员中充分酝酿产生。提出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所在党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同意后,报校团委组织部。经校团委批复后,再进行正式代表的选举。

3.正式代表应由各团总支(团委)召开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

二、工作进度及要求

(一)推选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要体现广大团员青年的意志。各团总支(团委)应在 1126日下午 300前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等有关材料报校团委组织部。报送的材料包括: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情况的报告。预备人选酝酿情况报告的内容包括: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平均年龄;专职团干部、少数民族、妇女、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所占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比例。

(二)各团总支(团委)应在 122日前 完成正式代表选举工作。请将《代表名册》、《代表登记表》(一式二份)、代表选举情况报告于 122日下午 300以前报校团委组织部(《代表名册》要求、《代表登记表》及代表选举情况报告格式见附件)。

(三)各团总支(团委)要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有关规定和民主程序认真做好代表的选举工作,做好团组织的建设,确保共青团滨州医学院第四次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

 

附件:1.共青团滨州医学院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册说明

2.共青团滨州医学院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3.关于出席共青团滨州医学院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情况报告

 

 

 

 

 

共青团滨州医学院委员会

2010 1122

 

 

主题词:团代表大会  代表  选举  通知

共青团滨州医学院委员会                 2010 年11 月22

滨医青发〔2010〕22号 附件
文件类型: *.doc b39733198a5604d7d1568b3abf4fcd2e.doc (70.0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