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医青发〔2011〕5号 关于评选2010年度“五四红旗”团总支(团委)等先进集体和优秀团干部等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于 2011-03-28点击数:55

各团总支(团委):

2010年,在校党委、团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我校各级团组织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努力把握当代青年特点和青年工作规律以思想引领和成长服务两大战略任务为核心,以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积极作为、勇于进取、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既定的目标与任务,涌现出了一大批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在全校形成崇尚先进、学习模范的良好氛围,更好地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刻苦学习、努力成才,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10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五四红旗”团总支(团委)、先进团总支(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十大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员。 

二、评选时间

  即日起至411

 三、评选标准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团委)

1.领导班子健全,工作能力强。领导班子建设好,整体素质高,思想作风过硬,制度健全有效,积极带领团员青年宣传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能够很好地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总结,对青年学生有很强的感召力和影响力。

2.目标明确,工作得力。能紧紧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在教育青年、服务青年、引领青年等各项工作中,结合青年学生的合理需求和时代特点,有效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重视共青团工作研究、大学生科技创新和志愿服务工作,成绩突出。

3.坚持党建带团建。能够围绕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青年的宗旨扎实有效地开展各种主题鲜明的教育活动;并按照党的要求积极开展工作,“推优入党”工作成绩显著,能按时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任务。

4.基层团组织建设完备。认真履行团总支职责,加强团支部建设并指导团支部工作,促进团支部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5.活动阵地齐全。能因地制宜,开展具有鲜明院系特色的活动,做到活动有阵地,工作有依托,经费有保证,注重在校级以上宣传媒体上广泛宣传,效果明显。

 (二)先进团总支(团委)

1.组织健全,有较强战斗力,领导班子积极推进团的思想和组织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有效。

2.认真组织和领导团支部不断加强学习,积极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影响和凝聚团员青年,能结合院系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在校内外的各种文体比赛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

3.能认真地完成学校及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开展共青团工作研究、引导大学生科技创新和志愿服务的意识良好。

4.所属团支部在一学年内无重大违纪行为。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

 在团支部达标升级中评定结果在95分以上,同时达到以下标准:

1.班子建设好。支部班子健全,班子成员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素质过硬,工作主动,团结向上,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2.组织建设好。积极履行团支部职责,工作全面活跃。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和团组织的文件精神,团员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组织制度健全有效,团务管理科学规范,按时收缴团费,认真做好团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推优”工作,能有效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影响和凝聚青年,支部内无违纪违法现象,能较好地发挥班级核心作用。

3.主题活动好。团的组织生活开展得有声有色,有较强的时代感和感召力,在充分发挥共青团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能积极主动地开展各项教育活动,有效引导团员青年参与大学生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为团员青年的素质拓展提供广阔空间。

 4.学习和工作氛围好。所属班集体具有团结友爱、奋发向上的优良班风,学习氛围浓厚,平均学习成绩良好;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工作思路明确,能做到工作前有计划,过程中有监督,工作后有总结。

5.活动效果好。能积极带领团员青年争先创优,出色地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并能结合班级的特点,积极主动地开展富有特色的活动,活动在院级以上宣传媒体得到广泛宣传,效果明显。

(四)先进团支部

在团支部达标升级中评定结果在90分以上,同时达到以下标准:

1.支部班子健全,成员思想统一、工作主动、团结向上、整体素质高,在广大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2.团支部能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和团组织的文件精神,加强思想政治学习,切实提高思想水平和理论修养。

3.团支部能切实发挥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能积极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影响和凝聚青年;全体团员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平均成绩良好;团员组织观念强,能认真执行团的纪律,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

4.团支部组织制度健全,团员教育管理工作规范,组织生活质量高;按时收缴团费,档案管理规范,支部内无违纪违法现象,能较好地发挥班级核心作用。

5.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积极鼓励团员青年参与大学生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能主动开展各类主题活动,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宣传意识较强

(四)优秀团干部

1.具备优秀团员的条件。

2.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积极要求进步,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

3.热爱团的工作。工作积极主动,能够出色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具有统筹、协调和策划能力。

4.品学兼优。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作风正派,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学习成绩好。

5.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在学习、工作、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中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能够发挥团干部的主动性和创造力,工作成绩突出。

(五)十大优秀团员标兵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组织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品质优良,人际关系和谐,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3.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团结同学、尊敬师长,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活动,能在广大团员青年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秀。

5.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中共党员(预备);担任过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或院(系)学生会主席职务;国家级、省级奖学金获得者、校级一等奖学金获得者;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获得者;在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挑战杯”竞赛或者校级以上(含校级)文体活动中获得表彰者。

(六)优秀团员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思想上、组织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决执行团的章程、团的决议,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3.学习刻苦,成绩优秀。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他校园文化活动。

5.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

四、评选办法

各单位要按照标准、严格程序、认真考核、公开评选。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团委)、先进团总支(团委)评选办法:由团总支(团委)向校团委申报,校团委根据团总支(团委)一年来的工作总结,结合平时的工作表现进行评选。不具备“五四红旗”团总支(团委)评选条件的,可申报先进团总支(团委)。申报材料必须在411日前报校团委。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评选办法:由各团支部向所属团总支(团委)申报,各团总支(团委)根据《共青团滨州医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团支部建设的实施意见》(滨医青发[2009]18号)的要求,结合各支部平时的工作成绩和工作情况进行评选,并由团总支(团委)向校团委推荐,由校团委审批。申报材料必须在411日前报校团委。

  (三)优秀团干部、十大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员评选办法:在所属辅导员的领导下,通过申报、推荐和民主评选等程序确定候选人并上报团总支(团委)。由团总支(团委)组织民主评议,确定正式候选人向校团委推荐,由校团委审批。申报材料必须在411日前上报校团委。

   五、名额比例和分配原则

  (一)各团总支(团委)分配的评选名额,主要是根据所在院系、单位和部门的团员青年、团干部和团支部的基数进行分配,同时适当兼顾平衡。

  (二)名额比例和评选范围:

 1.五四红旗”团总支(团委):占全校团总支(团委)总数的25%;(3-4个)

2.“五四红旗”团支部:占全校团支部总数的5%;(12个)

3.先进团支部:占全校团支部总数的10%;(23个)

 4.优秀团干部:占全校团干部总数的15%;(约150个)

5.十大优秀团员标兵:10人,根据实际申请情况设十大优秀团员标兵提名10名;

6.优秀团员:“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和“一、二、三”级团支部评选的“优秀团员”比例(占支部团员数的百分比)分别是8%6%5%4%2%。(约670个)

 7.青年教师优秀团员:占全校青年教师(28周岁以下)总数的30%;(约80人)

 8.研究生团员占一定比例。

六、评选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严格标准,公正公开,切实做好评优奖先工作。

(二)严格程序,确保质量。开展评优奖先活动要在年度团员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进行,要自下而上推荐,做到公平、公正、严肃、认真、宁缺勿滥,以确保评优质量。通过奖先评优活动,要达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工作全面提高的目的。

(三)工作规范,认真实施。各单位的评选结果及相关材料必须在411日前完成并报校团委;被推荐的集体和个人,要填写相应的审批表一式三份。被推荐为“五四红旗”团总支(团委)的候选单位和十大优秀团员标兵的候选人,同时撰写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份,并附电子版(word格式,A4纸,标题小二号方正小标宋字体,正文四号仿宋字体)一并报校团委。

  (四)其他要求。上报的表格和材料,字迹务必工整清楚,凡字迹潦草无法辨认者,取消其评选资格;逾期不报相关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本单位评选名额。

 

附件:

 1.滨州医学院“五四红旗”团总支(团委)审批表

 2.滨州医学院先进团总支(团委)审批表

 3.滨州医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审批表

 4.滨州医学院先进团支部审批表

 5.滨州医学院优秀团干部审批表

 6.滨州医学院十大优秀团员标兵审批表

 7.滨州医学院优秀团员审批表

 

 

 共青团滨州医学院委员会

  2011325

 

 

 

 

 

 

主题词: 组织工作 评选 通知

共青团滨州医学院委员会  2011年3月26

(共印2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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