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团市委《关于开展“感受新变化 走近十八大”摄影大赛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于 2012-09-25点击数:41

关于转发团市委《关于开展“感受新变化

走近十八大”摄影大赛的通知》的通知

各团总支(团委):

现将团市委《关于开展“感受新变化 走近十八大”摄影大赛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你们积极发动,认真组织。

共青团滨州医学院委员会

2012924

关于开展“感受新变化 走近十八大”

摄影大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少工委,驻烟及市属高校学生会:

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歌颂党的丰功伟绩,营造积极、团结向上、创先争优的文化氛围,展示我市新变化,提高全市人民的自身素质,烟台团市委、烟台日报传媒集团、烟台市少工委、烟台市学生联合会决定联合举办“感受新变化,走近十八大”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烟台团市委、烟台日报传媒集团、烟台市少工委、台市学生联合会

二、活动主题

感受新变化 走近十八大

三、活动时间

20129101012

四、活动内容

本次摄影大赛以“感受新变化 走近十八大”为主题,唤醒市民热爱城市的正能量,感受身边几年来发生的新变化。作品主题分为三部分

1.城市篇

作品主题以烟台市近年来发展和取得的变化为主。内容可以反映烟台市市容市貌,也可以采用对比照的方式展示我市的今昔巨变。

2.校园篇

作品主题以各学校近年来发展和取得的成绩为主。内容可以反映校园风景、师生生活、教学场景、取得的荣誉等,也可以采用对比照的方式展示校园的变化。

3.民生篇

作品主题以社会民生为主,重在反映民生百姓的喜悦之情。内容可以是我市百姓的笑脸,跟亲人一起合拍的幸福照片,也可以是我市百姓的居家环境、工作环境,我市百姓现在的餐饮变化等等。只要与社会民生相关的作品都可以,内容自由广泛。

五、活动步骤

1.活动截止日期:2012930

请各县市区团委、少工委将辖区内的高校摄影作品信息表(附件一)及冲洗的照片统一寄发到烟台团市委学少部办公室。

2.活动评奖日期:201210月中旬

评奖单位:烟台团市委、烟台日报传媒集团、烟台市少工委、烟台市学生联合会,特别邀请烟台新闻摄影协会

3.活动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最终评选特等奖3名;一等奖6名;二等奖9名;三等奖15名;优秀奖100名;优秀组织奖10名。

4.获奖及部分优秀作品将于十八大前夕于文化广场展出。

六、活动要求

1.爱好摄影及所有热爱生活的社会各界人士,有无摄影基础均可;

2.作品必须为自己拍摄的,不得抄袭,投稿作品风格与体裁不限,创作时间不限,彩色与黑白均可;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3.投稿数量不限,作品统一为十寸冲洗照片;

4.参展照片必须附有2060字的文字说明;

5.参与者均需实名,谢绝网名、匿名参与,参与者应对投送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6.本次活动所有作品一律不予退还,作者享有署名权,主办方对所有作品有使用权;

7.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参展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七、联系方式

本次活动办公室设在烟台团市委学少部

地址:烟台市通世路90-2号楼115室(原市公安局2号办公楼);

联系人:倪 玮、张培新 电话(传真):6692031

附件:“感受新变化,走近十八大”摄影大赛作品信息表

               共青团烟台市委   烟台日报传媒集团

               烟台市少工委    烟台市学生联合会 

                                 201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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