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团省委、山东省旅游局《关于开展“花YOUNG年华欢乐送”——“发微博、游家乡”活动的通知》
各团总支(团委):
现将团省委、山东省旅游局《关于开展“花YOUNG年华欢乐送”——“发微博、游家乡”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认真学习,抓好落实。
共青团滨州医学院委员会
2013年1月18日
鲁青联〔2013〕1号
关于开展“花YOUNG年华欢乐送”
——“发微博、游家乡”活动的通知
各市、大企业、高等院校团委,各市旅游局(委):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扩大和深化“好客山东贺年会”优秀旅游文化资源对青少年的影响,推动广大青少年与家乡优秀文化亲密接触,感受家乡文化的魅力,带动社会力量参与“花YOUNG年华欢乐送”活动,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旅游局决定开展“花YOUNG年华欢乐送”——“发微博、游家乡”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3年1月中旬至3月上旬
二、主要内容
各级团组织、旅游部门要将“发微博、游家乡”活动作为“花YOUNG年华欢乐送”和“好客山东贺年会”重要活动之一,加强宣传和组织动员工作,积极引导全省广大青年特别是春节期间返乡青年,利用假期自行参观、游览本地具有代表性的文化场馆、景点,领略家乡文化气息,并用微博记录经历、分享感受。在新浪微博和腾讯微博设立“#发微博、游家乡#”微话题,抽取部分精彩微博并给予一定奖励。
三、参与方式
参与活动青年通过新浪或腾讯微博平台,编创、发布微博(可含景点图片),并标明“#发微博、游家乡#”字样。
四、推进步骤
1.宣传发动。各市、大企业、高等院校团委,以及各市旅游局(委)要利用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动员,特别是要说明活动时间和参与方式。活动有关信息将通过“花YOUNG年华欢乐送”、“好客山东贺年会”合作媒体、大众旅游以及团省委、省旅游局网站和官方微博进行广泛宣传。
2.参观游览。2月25日前,按要求编创、发布的微博,将纳入抽奖范围;2月26日以后,可继续发送微博,但暂不考虑设奖。期间,各地共青团、旅游部门要积极向“花YOUNG年华欢乐送”服务对象提供一定数量的文化景点门票。
3.展示抽奖。3月上旬前,团省委、省旅游局将在初评的基础上,通过抽奖的方式选定获奖微博并发放奖品。获奖者须凭有效证件领取奖品。获奖微博及有关信息、领奖方式将公开发布。
4.完善提升。活动结束后,各市团委、旅游局要将活动开展情况分别报团省委和省旅游局。团省委和省旅游局将根据青年参与和发送微博情况,遴选部分文化旅游场所纳入“花YOUNG年华欢乐送”青少年公益文化行动资源库,在为青少年提供公益文化服务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其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奖项设置
奖项 | 数量 | 奖品 |
一等奖 | 3 | ipad 2 |
二等奖 | 6 | 数码摄像机 |
三等奖 | 10 | 数码相机 |
优秀奖 | 50 | 公仔或景点门票 |
六、注意事项
1.所发微博要以文化、旅游和青年为基本内涵,表达青年对文化特别是家乡文化的需求、愿望或热爱,抒发美好祝愿和希冀。
2.内容要健康有益、积极向上,语言真挚生动、节奏明快、感染力强。
3.作品版权及界定:所发微博必须为本人原创,文责自负。作品所有权属作者本人,团省委、省旅游局拥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凡语意类似或相同的均视为雷同作品。对于雷同作品,以第一时间发布的微博为有效原创,其余取消参赛资格。
4.以中文为主,形式不限,不使用“长微博”(超过140字的微博)。
5.参赛微博如有剽窃、抄袭或违法、违规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评奖资格,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全部承担,主办单位对此类侵权行为不承担任何法律(以及连带)责任;未经及时发现,此后产生的法律后果、责任,仍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联系人:共青团山东省委 张志乾 电话:0531-82073819
山东省旅游局 王欣源 电话:0531-82676288
共青团山东省委 山东省旅游局
2013年1月14日
共青团山东省委办公室 2013年1月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