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团省委《关于申报第17届“山东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通知》

发布于 2013-03-07点击数:37

转发团省委《关于申报第17届“山东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通知》

各团总支(团委):

    现将团省委《关于申报第17届“山东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通知》,望认真落实,积极申报。

 

                                               共青团滨州医学院委员会

                                                        2013年3月7日

 

 

 

 

 

鲁青联〔2013〕13号

 

 

 


 

关 于 申 报

第17届“山东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通知

 

各市团委、青联,各大企业、高等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青联,省国资委团委,山东省军区政治部组织处,武警山东总队政治部组织处:

“山东青年五四奖章”是团省委、省青联授予我省优秀青年的最高荣誉。为集中展示当代齐鲁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团省委、省青联决定,于2013年“五四”期间联合表彰第17届“山东青年五四奖章”。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把握申报人选的条件

申报人选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14周岁至40周岁(1973年5月1日—1999年4月30日出生)的户籍在山东或目前在山东学习、工作三年以上的中国公民。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4.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获得过市级以上综合性荣誉。

在考察推荐过程中,既要注意人选的才能和突出业绩,更要注重人选思想道德的感召力、示范性。

二、认真履行申报程序和手续

推荐人选可由市级团委、青联共同提名,进行组织推荐,也可以通过社会自荐。

1.组织推荐:市级团委、青联为组织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可上报1—2名候选人。且提名人选必须是工作或定居在本市(系统)的人员。各申报单位要广开视野,广辟渠道,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2.社会自荐:各行业系统、单位可直接推荐候选人,允许联名举荐和本人自荐。自荐的人员须将推荐材料报所属地区(行业)市一级团委和青联存档,并直接报送团省委组织部。

各市级团委、青联要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征求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有关方面的意见,认真填写《第17届“山东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以写实方式整理出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及事迹简介(500字左右),制作反映申报人选成长历程、工作业绩、突出贡献和社会影响等情况的事迹录像片(具体要求和上报时间另行通知)。个人自荐的将委托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由纪检、政法、税务、计划生育等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方可参加。请各单位和自荐的人员于2013年4月1日前将人选申报表和事迹材料一式2份及2张候选人5寸彩色工作照片,报送团省委组织部,同时将文字材料和照片电子版发送至团省委组织部电子邮箱。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通讯地址:济南市英雄山路4号

邮    编:250002

联系电话:0531-82073815

联 系 人:王翔

电子邮箱:sdgqt3815@163.com

 

附件:第17届“山东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

 

 

共青团山东省委               山东省青年联合会

                               2013年3月3日


 

附件

 

 

第17届“山东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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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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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所在

单位

党组

织意

 

 

 

 

(盖 章)

年  月  日

市级

团委

青联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注:1.所有项目请务必填写准确。

2.学历请填写所取得的最高学历(小学、初中、高中、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