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团委、青联,各大企业、高等学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青联,省国资委团委,山东省军区政治部组织处,武警山东总队政治部组织处,各直属行业团工委:
“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是团中央、全国青联授予中国优秀青年的最高荣誉,“山东青年五四奖章”是团省委、省青联授予我省优秀青年的最高荣誉。为集中展示当代齐鲁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团省委、省青联决定,于2017年“五四”期间联合表彰第21届“山东青年五四奖章”,同时按照团中央、全国青联要求,积极遴选推报我省优秀青年参评第21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申报人选基本条件
1.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77年5月1日—2003年4月30日出生)的中国公民。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理想信念坚定、本领过硬、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品格高尚,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获得过省级“青年五四奖章”或其他省部级以上荣誉。
(二)“山东青年五四奖章”申报人选基本条件
1.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77年5月1日—2003年4月30日出生)的户籍在山东或目前在山东学习、工作三年以上的中国公民。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4.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获得过市级以上综合性荣誉。
在考察推荐过程中,要突出基层导向、普通岗位导向,既关注人选的才能和突出业绩,更注重人选思想道德的感召力、示范性,为广大青年树立身边可学可比的青年典型,激发社会正能量。
各市级团委、青联可根据实际情况,联合提名1个“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集体”或“山东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集体,申报集体应在国家和省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
二、申报方式
坚持优中选优,扩大人选推荐范围,人选推荐方式分为组织推荐、系统推荐、社会自荐3类。
1.组织推荐。各市级团委、青联为推荐单位,可提名“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1名、“山东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1—2名,提名人选必须是工作或定居在本市的人员。
2. 系统推荐。根据界别划分情况,由省直有关部门、行业推荐人选。提名人选必须是本系统人员,各系统可提名“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1名、“山东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1—2名。
3.社会自荐。鼓励支持联名举荐和个人自荐。充分发挥互联网及新媒体的社会传播力,团省委将依托微信、微博、网站和“青年之声”等平台,直接面向社会、面向青年公开征集人选。
三、工作要求
1.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广开视野,广辟渠道,努力扩大推荐工作的范围。评选活动要突出时代性、代表性、广泛性,特别要注意挖掘和推荐在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青年典型。要积极主动与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社会组织沟通,广泛听取广大青年和群众的意见。
2.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各单位要认真履行申报程序和手续,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征求所在单位青年群众、党组织、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如实填写人选申报表(见附件),以写实方式整理出事迹简介(500字以内)以及详细事迹材料(另附,2000字左右)。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2017年是共青团成立95周年。各单位要通过本届评选活动,广泛宣传“山东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历届奖章获得者的先进事迹,在广大青年中树立可学可亲可敬的青年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报送材料要求。各单位、系统推荐“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需于3月1日前与团省委组织部沟通,填写初步沟通人选信息统计表,根据反馈情况再按要求报送材料。推荐“山东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直接按要求报送材料,于3月15日前将人选申报表、事迹简介、事迹材料及最高学历证明、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一式2份报团省委组织部,同时将人选1寸证件照(白底)、申报表、事迹简介和事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团省委组织部电子邮箱。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通讯地址:济南市英雄山路4号团省委组织部
邮 编:250002
联系电话:0531—82073896(传真)
联 系 人:王 鹏 李 青
电子邮箱:sdgqt3815@163.com
附件:1. 第21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初步沟通人选
信息统计表
2. 第21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
3. “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
4. 第21届“山东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
5. “山东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
共青团山东省委 山东省青年联合会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