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国和省级五四表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 2017-02-28点击数:53

    共青团各市委,各大企业、高等学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国资委团委,山东省军区政治部组织处,武警山东总队政治部组织处,各驻外团工委,各直属行业团工委:

按照团中央和团省委工作部署,今年“五四”期间,继续评选表彰全国和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简称“两红两优”),以及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全国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2016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5)团龄在一年以上。

6)近五年获得过省级团委授予的荣誉称号。

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2.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

1)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对党忠诚,严守党的纪律,注重党性修养,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模范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

3)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开展“1+100”直接联系青年工作突出,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广泛影响力和较强号召力。

4)爱岗敬业,作风扎实,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具有较强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2016年度在所在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5)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网络舆论引导,理直气壮亮剑发声,驳斥错误言论,主动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6)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三年(农村、街道社区新选任兼职团干部、驻外团组织兼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两年)。

7)近五年获得过省级团委授予的荣誉称号。

“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重点面向基层,团中央、各省级团委机关干部和地市级团委领导班子成员不参加评选。

3.全国五四红旗团委

1)组织团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团员队伍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具有较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能够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工作活跃,成绩显著。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青年中有影响。着眼打造联系和服务青年的坚强堡垒,大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青年在遇到困难时想得起、找得着、靠得住。在落实全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全团性品牌活动上成效明显。

3)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严格落实团内有关文件精神,规范开展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4号文件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

4)团委(团工委)班子政治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5)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具有较好影响。

6)近五年获得过省级“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7)街道、乡镇团委应建有“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其他类型团委建设有“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的优先考虑。

团的领导机关不参加评选。

4.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

1)组织团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团员队伍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具有较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能够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大力开展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3)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严格落实团内有关文件要求,规范开展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4号文件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

4)团支部(团总支)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5)近五年获得过省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已经被推报为“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候选单位的,不再推报其下属团支部。

5山东省优秀共青团员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华民族、热爱社会主义。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新风正气。

3)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的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2016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5)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线上线下志愿活动。

6)团龄在一年以上。

7)原则上近五年获得过市级以上团委授予的荣誉称号。

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6.山东省优秀共青团干部

1)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忠诚党的事业,严守党的纪律,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模范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

3)遵纪守法,品德高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新风正气。

4)热爱团的岗位,认真执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主动服务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2016年度在所在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5)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开展“1+100”直接联系青年工作突出,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6)成为注册志愿者,带头参加线上线下志愿活动。

7)从事团的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年(农村、街道社区新选任兼职团干部和驻外团组织、行业团组织等兼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两年)。

8)原则上近五年获得过市级以上团委授予的荣誉称号。

团省委机关干部、各市团委班子成员不参加评选。团市委机关干部和团县(市、区)委(含高新区等团组织)班子成员可以申报,但要严格控制比例,分配名额为15人的限报1人,分配名额为5人以上的限报2人。

7山东省五四红旗团委

1)组织团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引导团员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自觉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准确掌握所在地区或单位的团员青年状况,采用有效的方式密切联系、正确引领团员青年,大力加强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在团员青年中有吸引力、凝聚力和影响力。

3)组织设置规范,团内生活严格,能够按期换届,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按规定做好团员发展、团员管理、团费收缴等基础团务工作。团委班子工作能力强,业务精,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创新精神,在团员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4)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团组织决策部署,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品牌活动和重点工作有成效,有一项以上具有示范推广作用的特色活动或工作,共青团工作在所在单位、地区整体活跃。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

5)原则上近五年获得过市级“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市、县团委不参评。近三年获得过“山东省五四红旗团委”表彰的单位不参评。

8.山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

1)组织团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引导团员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大力开展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在所在单位和青年中得到高度认可。

3)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能够按期换届,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积极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

4)团支部(总支)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5)原则上近五年获得过市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近三年获得过“山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表彰的单位不参评。已经被推报为本次“山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候选单位的,不再推报其下属团支部。

9.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120141231日前成立,在志愿服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志愿者协会、志愿服务队等志愿者组织及民间自发成立的志愿者组织。

2)成员人数不少于200人,其中青年志愿者所占比例不低于总人数的70%,年人均参与志愿服务时间100时以上。

3)工作机制健全,具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和成熟的运作模式,能够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

4)开展的活动成效突出,特别是在扶贫济困、助老助残、社区服务、生态建设、大型活动、抢险救灾、社会管理、文化建设、西部开发、海外服务和“青春助力——山东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山东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等重大志愿服务活动中做出较大贡献,在当地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在全省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获得过全国和省级志愿服务表彰的集体不再参加本届评选。

10.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1)思想政治素质好,积极践行志愿精神,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年满14周岁,一般不超过45周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在省青年志愿者信息平台(http://www.sdzyz.com.cn/)注册,且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并做出较大贡献,特别是在扶贫济困、助老助残、社区服务、生态建设、大型活动、抢险救灾、社会管理、文化建设、西部开发、海外服务和“青春助力——山东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山东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等重大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在本地、本系统有较大社会影响,公众公认度高。

4)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年均超过200小时,服务业绩突出。

获得过全国和省级志愿服务表彰的个人不再参加本届评选。

二、申报名额及申报方式

1.全国“两红两优”

17市推报团员、团支部各2个,推报团干部、团委各1个,其中至少含1个中学、中职典型。除高校以外的其他团省委直属团组织推报团员、团支部各1个,推报团干部、团委各不超过1个。省属高校名额另行分配和通知。团省委将结合各市、各单位上报材料情况,通过适当形式对申报对象进行考察了解,确定向团中央推报的个人及单位名单,由团中央进行差额评选。

2.省“两红两优”

省“两红两优”申报名额原则上参照各市级团委上报的团委(团工委)、团支部(团总支)、团员、团干部数量,结合年度工作考核情况,按一定比例进行分配(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各市要注重从中学、中职中推荐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工作结束后,团省委将进行差额评选,择优确定山东省五四红旗团委100个、山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200个、山东省优秀共青团员150、山东省优秀共青团干部100名。

3.省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申报推荐采取组织推荐和社会推荐的方式。组织推荐由各市级团委、市级青年志愿者协会进行初评,根据分配名额(见附件1)进行申报。大企业、高校不分配名额,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自主申报。社会推荐由相关单位和个人直接申报。申报工作结束后,团省委将进行差额评选,择优确定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50个、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先进个人100名。

三、有关要求

1. 各市级团委要对评选表彰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表彰先进请青年一起评议的要求,对拟申报的个人和单位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坚决杜绝“人情表彰”、“违规表彰”等不正之风,真正把工作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个人和组织逐级推荐上来,通过申报评选,形成正确导向。

2各市级团委在推荐“两红两优”时要兼顾各个方面、各条战线,推报的候选人(单位)数量、结构应与团员、团干部、基层团组织在各领域的分布情况相匹配,并向学校团组织、“两新”团组织、乡镇街道团组织适当倾斜,注意推荐工农业生产一线的优秀团员、团干部以及在基层挂职的团干部中的先进典型。

3. 各市级团委在申报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党组织意见,推荐的个人和集体要在所属单位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督促、指导申报单位和个人认真、准确、详细、如实填写申报表格(见附件),按要求撰写申报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申报表中所有项目必须准确填写,不能空白。

4. 请各单位严格把握时间进度要求,将各类奖项的申报名单汇总表(需排序)、申报表、申报事迹材料和公示证明材料原件一式2份(附电子版),加盖市级团委公章后,全国和省“两红两优”申报材料报团省委组织部,省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材料报团省委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全国“两红两优”申报材料务必于313日前报送,省“两红两优”和志愿者申报材料务必于327日前报送,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严禁过度包装,普通A4纸黑白打印即可。相关申报表格可登陆“山东共青团”(www.sdyl.gov.cn)、“山东青年志愿者”(www.sdzyz.com.cn)网站公告通知栏下载。

 

团省委组织部联系人:王鹏  李青

联系电话:053182073896(传真)

通讯地址:济南市英雄山路4207

    编:250002

电子邮箱:sdgqt3815@163.com

 

团省委志愿者工作部联系人:刘杰

联系电话:0531-82073583(传真)

通讯地址:济南市英雄山路4103

    编:250002

电子邮箱:sdqnzyz@126.com

 

附件:1. 省级荣誉推荐名额分配表

      2. 2016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3. 2016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4. 2016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5. 2016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6. 2016年度“山东省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7. 2016年度“山东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8. 2016年度“山东省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9. 2016年度“山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10. 2016年度“山东省两红两优”申报名单汇总表

      11. 2016年度“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申报表

      12. 2016年度“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申报表

 

 

                                                    共青团山东省委办公室

                                                          2017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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