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医青发〔2018〕2号关于开展滨州医学院2017年度基层团组织工作考核的通知

发布于 2018-04-04点击数:88

为全面总结2017年度各基层团组织工作,推动学校共青团工作的发展,根据《滨州医学院基层团组织工作考核办法》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将开展2017年度全校基层团组织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公平公正、科学规范、分类引导、突出重点、鼓励创新

二、考核办法

按照《共青团滨州医学院委员会2017年工作要点》(滨医青发〔20171号)要求,根据《滨州医学院基层团组织工作考核办法》和《滨州医学院基层团组织工作考核细则》(修订版)进行考核。

三、考核流程

(一)自评阶段

411日—417日,学院团总支(团委)根据《滨州医学院基层团组织工作考核细则》进行自评,于417日前完成自评考核,并提交2017年度工作总结、《滨州医学院2017年度基层团组织工作自评考核表》各一份。

(二)各团总支(团委)互评

418日—425日,由考核工作小组组织工作联评会,各团总支(团委)进行特色工作汇报(可使用PPT展示等多媒体设备),并互相评价,考核工作小组同时听取工作汇报。

(三)考核工作小组评价

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各团总支(团委)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自评情况,对各团总支(团委)工作进行评价,给出评价结果。

(四)考核结果公布

考核工作小组对各团总支(团委)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四、考核要求

(一)各团总支(团委)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按要求及时上交有关材料。

(二)各团总支(团委)提交的年度工作总结要具体详实,既要说明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采取的主要措施,又要体现学院特色、理念创新与工作创新,字数在2000字以内,图片可插在文字中。

(三)《自评考核表》的填写要以《滨州医学院基层团组织工作考核细则》(修订版)为依据,按照《滨州医学院基层团组织工作考核细则》的要求,对照本单位工作情况,逐项进行自评、计算得分。加分项均需提供相关支撑材料,支撑材料要与考核内容密切相关,并按照《考核细则》合理分类。子文件夹要条理清晰、结构完整、一目了然,可放入照片、截图、扫描件等印证材料。

(四)本次考核只报送电子版材料,内容包括年度工作总结、自评考核表、基础工作明细表及相关支撑材料,上述材料请于2018417日前提交。

 

 

主题词:基层团组织工作考核  2018 通知

共青团滨州医学院委员会           20184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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