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23届“山东青年五四奖章”人选预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 2019-02-19点击数:63

各团总支(团委):

“山东青年五四奖章”是团省委、省青联授予我省优秀青年的最高荣誉。为深入做好第23届“山东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工作,扩大推荐人选的来源范围,进一步增强参评人员的先进性和代表性,根据团省委通知要求,校团委决定开展第23届“山东青年五四奖章”人选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推荐条件

(一)预推荐人选基本条件

1.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7951日—2005430日出生)的山东省籍青年,以及目前在山东省工作且截至2019430日工作满3年的非山东省籍青年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4.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一般应获得过市级以上综合性荣誉。

(二)预推荐集体基本条件

预推荐集体应在国家和省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集体中35周岁及以下青年数应占总人数的60%以上。

二、预推荐名额

各团总支(团委)可预推荐“山东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2名、“山东青年五四奖章集体”1个。

三、预推荐要求

1. 准确把握预推荐工作性质。开展预推荐工作的目的是进一步了解掌握全省优秀青年的总体分布情况,适应山东青年群体的新变化,为第23“山东青年五四奖章”的评选做准备。预推荐不是正式推荐。正式推荐人选原则上由团省委与相关单位协商从预推荐人选中产生。

2. 充分扩大预推荐人选来源。要开阔视野,广辟渠道,广泛了解和推荐工作业绩突出的优秀青年。要突出领域行业导向,注意推荐重点发展领域、新兴产业和引领行业发展方向的优秀青年。要突出基层导向,注意推荐工作在科研、生产一线和基层的优秀青年。要突出服务党政中心工作,注意推荐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海洋强省、脱贫攻坚等重大战略部署的优秀青年。

3. 切实保证预推荐人选质量。各团总支(团委)要多渠道全面了解预推荐人选。要确保预推荐人选符合基本条件,政治上要言行一致,网上网下无不当言论,不存在“两面人”现象;作风上要爱岗敬业,能在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业绩上要有代表性,体现产业发展方向和发展水平,能够对全省青年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4. 按时报送预推荐有关人选。各团总支(团委)要高度重视预推荐工作,尽快开展人选推荐,填写预推荐人选相关材料并于225日前报送校团委组织部。

 

附件:

1.“山东青年五四奖章”预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2.“山东青年五四奖章集体”预推荐信息汇总表

3.“山东青年五四奖章”预推荐人选事迹简介

 

 

 

                                校团委

                                  2019219

 

附件【关于做好第23届“山东青年五四奖章”人选预推荐工作的通知.doc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