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组织名称:R滨州医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
项目 | 结论 | 备注 | |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高校行政职能。 | R达标 □未达标 | | |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R达标 □未达标 | | |
3.机构和人员规模 |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R达标 □未达标 | 实有46人 |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R达标 □未达标 | 实有5人 | |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R达标 □未达标 | 实有6个 | |
4.除主席、副主席(探索实行轮值制度的高校为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R达标 □未达标 | | |
5.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R达标 □未达标 | | |
6.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R达标 □未达标 | | |
7.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R达标 □未达标 | | |
8.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R达标 □未达标 | | |
9.2019年10月以来召开了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R达标 □未达标 | 召开日期为2020年12月4日 | |
10.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R达标 □未达标 | | |
11.学生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有实质性举措,学生会工作人员普遍知晓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了解全国学联大会报告和章程修正案基本内容,了解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 | R达标 □未达标 | | |
12.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R达标 □未达标 | | |
13.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R达标 □未达标 | | |
14.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R达标 □未达标 | | |
15.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R达标 □未达标 | |
二、《滨州医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滨州医学院学生会是校党委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 本会坚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坚持以学生为本,坚持为了同学、代表同学、服务同学、依靠同学,从 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
第三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
(二)学生会必须面向全体同学,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三)深化落实学生会组织改革,加强自身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教育活动、学习活动、文体 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努力为同学服务,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四)加强与校内外各有关单位的联系,增进各民族学生、港澳台学生的团结,密切与兄弟院校学生会组织的联系,增进友谊,交流经验,加强合作。
第四条 本会承认并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山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山东省学生联合会,为其团体会员。
第五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为依据。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 凡具有滨州医学院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受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者除外),且承认本章程,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有权通过符合本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和正当途径、方式,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
(二)有权参加本会组织开展的各种活动;
(三)在本会内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四)有权依照本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参与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五)有权要求本会如实向有关部门转达合理建议、要求及意见。
第八条 会员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校察看期间不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九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其它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本章程;
(二)支持本会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本会决议,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学校和本会的利益和荣誉。
第三章 权力机构
第一节 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条 滨州医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 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第十一条 学代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由本会主席团提议,并得到常任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 经学校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或推迟召开。
第十二条 学代会的主要任务
(一)制定及修订本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
(二)听取、审议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
(五)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听取、审议提案工作报告;
(六)讨论、决定应由学代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七)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第十三条 学代会代表由学生所在学院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本会所联系学生人数的 1,名额分配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校、院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比例一般不低于 60
。各学院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学院学生会会员人数按比例分配。学代会须有应到会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
第十四条 学代会代表的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在学代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二)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四)对本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第十五条 学代会代表的义务
(一)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二)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
(三)密切联系同学,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
(四)监督本会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第二节 常任代表会议制度
第十六条 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会议(以下简称“常代会”)是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权力机关。
第十七条 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常代会代表全体同学帮助和监督本会的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一)监督和评议学生会组织工作;
(二)监察组织章程和工作条例实施情况;
(三)听取、审议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
(四)选举决定学生会主席和主席团成员调整事项;
(五)讨论和决定应由常代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 常代会不得代替本会行使权益维护等日常执行功
能。
第四章 组织架构
第一节 主席团
第十九条 滨州医学院学生会组织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
第二十条 明确 1 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第二十一条 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设主席 1 名,副主席 4 名,校学生会主席团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会议
由主席召集并主持,主席因故不能主持时,可以指定 1 名副主席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二条 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成员不超过 5 人。
第二十三条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 团总支(团委)推荐,经学院党总支(党委)同意,学生工作部
(处)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
第二十四条 主席团职责
(一)执行本章程,执行学代会和常代会的决议,全面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配合团委做好对学生社团的引导、管理和服务;
(二)在学校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确定工作部门的设置与职责,调整并任免各工作部门负责人;
(三)制定工作计划,指导、督促计划的落实;
(四)定期听取工作部门工作汇报,统筹各工作部门活动及工作的开展,指导、监督各工作部门日常工作与活动情况,负责 大型活动的全面指挥与协调;
(五)加强与院级学生会的联系,指导、协调、督促院学生会工作;
(六)准备组织召开学代会,向学代会做工作报告,并定期向常代会汇报工作;
(七)及时传达学校党委、上级学联和校团委工作指示并促进落实,定期向学校汇报工作情况、反馈基层信息,当好桥梁、纽带;
(八)加强与兄弟院校学生会的联系及交流,增进友谊,交流经验,不断改进各项工作;
(九)行使学代会和常代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节 工作部门
第二十五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不超过 50 人。各部门设负责人2 至 3 人,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 6 人。
第二十六条 部门负责人候选人通过公开竞聘方式产生,由主席团提名并报校团委审核,经常任代表会议审议通过。
第二十七条 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代会、常代会及主席团部署的任务和决定;
(二)收集和反映同学的意见和建议,合理代表并切实维护广大同学合法权益;
(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引领、志愿服务、学术交流、校园文化、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加强队伍自身建设。
第五章 基层组织
第二十八条 着力构建学生会组织“学校、学院、班级”三
级联动的工作格局。本会对院级学生会具有指导职责,院级学生 会应当充分发挥贴近广大同学的优势,在本会指导下承办面向全 校学生的具体工作项目。
第二十九条 院学生会是学院党总支(党委)领导、学院团总支(团委)和校学生会指导下的基层学生会组织。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 20 至 30 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 3 人。
第三十条 从制度设计、资源整合、活动开展等方面对院学生会进行指导、联系和帮助。
第三十一条 每年对院学生会工作至少进行 1 次公开考核评议
第三十二条 院学生会职责
(一)院学生会每年至少 1 次通过集中会议或书面形式向本
会汇报工作,并向本会提出意见建议;
(二)院学生会应执行校学代会及其常代会的决议,完成本会工作部署,并根据各院学生会的具体情况独立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
(三)院学生会可根据本章程,并结合实际,制定适合自身情况的组织章程,参照章程设置相应的工作部门与相应成员,并报本会备案;
(四)院学生会应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全校性活动;
(五)院学生会主席须按照参加本会召集的学生会主席联席会,报告工作,交流经验,反馈信息;
(六)院学生会应与校学生会保持及时、密切的联系,积极沟通,协调一致;
(七)院学生会要配合学院团总支(团委)加强对学生社团的引导、管理和服务。
第六章 学生骨干
第三十三条 本会学生骨干的选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由学院团总支(团委)推荐,经学院党总支(党委)同意,学生工作部(处)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
第三十四条 学生骨干候选人须符合政治合格、学习优秀、品德良好、作风过硬、群众基础好等标准,学生骨干候选人须为 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 1 个学期/
最近 1 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
前 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第三十五条 本会落实《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 对学生骨干进行监督、督促,定期对学生骨干进行考核,对于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核不合格的、违纪违法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学生骨干,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滨州医学院学生会。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 名 | 政治面貌 | 院系 | 年级 | 最近1学年成绩综合排名 | 是否存在课业不及格情况 | 院系、班级学生工作经历 |
1 | 张保鑫 | 共青团员 | 药学院(葡萄酒学院) | 2018级 | 2/39 | 否 | 班级班长 |
2 | 孙龙洋 | 中共预备党员 | 中西医结合学院 | 2018级 | 3/47 | 否 | 学院学生会部长 |
3 | 崔玉竹 | 共青团员 | 康复医学院 | 2018级 | 5/28 | 否 | 无 |
4 | 贾学伟 | 中共预备党员 | 口腔医学院 | 2018级 | 17/159 | 否 | 无 |
5 | 冯昌嘉 | 共青团员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2018级 | 22/165 | 否 | 无 |
6 | 单钰涵 | 共青团员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2018级 | 15/58 | 否 | 无 |
7 | 邱子荣 | 共青团员 |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 2019级 | 8/48 | 否 | 班级组织委员 |
8 | 刘依恒 | 共青团员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2019级 | 1/119 | 否 | 学院学生会副部长 |
9 | 冯凌豪 | 共青团员 | 特殊教育学院 | 2019级 | 6/32 | 否 | 无 |
10 | 于慧滢 | 共青团员 | 中西医结合学院 | 2019级 | 29/236 | 否 | 无 |
11 | 宋冬梓 | 共青团员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2019级 | 39/515 | 否 | 无 |
12 | 魏颖珂 | 共青团员 | 护理学院 | 2019级 | 65/335 | 否 | 班级团支书 |
13 | 夏仕翀 | 共青团员 | 药学院(葡萄酒学院) | 2019级 | 11/45 | 否 | 班级团支书 |
14 | 张宝颖 | 共青团员 | 康复医学院 | 2019级 | 3/46 | 否 | 无 |
15 | 李逸涵 | 共青团员 | 中西医结合学院 | 2019级 | 37/236 | 否 | 学院学生会干事 |
16 | 杨环宇 | 共青团员 | 康复医学院 | 2019级 | 2/46 | 否 | 班级团支书 |
17 | 李乐晨 | 共青团员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2019级 | 19/119 | 否 | 班级生活委员 |
18 | 高豪男 | 共青团员 | 中西医结合学院 | 2019级 | 23/236 | 否 | 班级班长 |
19 | 周雨池 | 共青团员 | 护理学院 | 2020级 | / | / | 班级卫生委员 |
20 | 陈术 | 共青团员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2020级 | / | / | 班级组织委员 |
21 | 张艺 | 共青团员 | 康复医学院 | 2020级 | / | / | 班级卫生委员 |
22 | 刘雅言 | 共青团员 | 康复医学院 | 2020级 | / | / | 班级团支书 |
23 | 聂雨菲 | 共青团员 | 护理学院 | 2020级 | / | / | 班级团支书 |
24 | 张议文 | 共青团员 | 药学院(葡萄酒学院) | 2020级 | / | / | 班级团支书 |
25 | 杨俊朝 | 共青团员 | 护理学院 | 2020级 | / | / | 班级生活委员 |
26 | 张倩云 | 共青团员 | 康复医学院 | 2020级 | / | / | 班级宣传委员 |
27 | 马庆颜 | 共青团员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2020级 | / | / | 班级文艺委员 |
28 | 徐鹏 | 共青团员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2020级 | / | / | 班级生活委员 |
29 | 赵慧菲 | 共青团员 | 中西医结合学院 | 2020级 | / | / | 班级宣传委员 |
30 | 张朴淳 | 共青团员 | 特殊教育学院 | 2020级 | / | / | 班级团支书 |
31 | 高雅柔 | 共青团员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2020级 | / | / | 班级组织委员 |
32 | 李星宇 | 共青团员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2020级 | / | / | 班级文艺委员 |
33 | 张梦洁 | 共青团员 |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 2020级 | / | / | 无 |
34 | 赵文博 | 共青团员 | 中西医结合学院 | 2020级 | / | / | 班级纪律委员 |
35 | 曹新菲 | 共青团员 | 特殊教育学院 | 2020级 | / | / | 班级宣传委员 |
36 | 孙钰皓 | 共青团员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2020级 | / | / | 班级纪律委员 |
37 | 邢雅丽 | 共青团员 | 医学影像学院 | 2020级 | / | / | 班级学习委员 |
38 | 任鑫悦 | 共青团员 | 特殊教育学院 | 2020级 | / | / | 班级生活委员 |
39 | 马艳丽 | 共青团员 | 护理学院 | 2020级 | / | / | 班级卫生委员 |
40 | 倪万月 | 共青团员 |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 2020级 | / | / | 班级学习委员 |
41 | 焦雯圆 | 共青团员 | 护理学院 | 2020级 | / | / | 班级团支书 |
42 | 李晨冉 | 共青团员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2020级 | / | / | 班级体育委员 |
43 | 宋喜君 | 共青团员 | 康复医学院 | 2020级 | / | / | 班级卫生委员 |
44 | 陈佳禾 | 共青团员 |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 2020级 | / | / | 班级宣传委员 |
45 | 尘少愚 | 共青团员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2020级 | / | / | 班级副班长 |
46 | 宋雅婷 | 共青团员 |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 2020级 | / | / | 班级生活委员 |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一)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条件
1.具有我校正式学籍。
2.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3.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4.具有代表性,应当从校、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
5.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二)主席团候选人产生程序
1.候选人预备人选如实填写《滨州医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表》,并将推荐表和专业综合成绩排名表送至所在班级团支部审核。
2.候选人预备人选须经所在班级团支部、学院团总支(团委)推荐。
3.学校团委组织笔试和面试,经研究确定,发布《滨州医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考察预告》,并予以公示。
(三)滨州医学院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山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1、滨州医学院第八届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第二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第八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主席、第二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和主席由滨州医学院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采取差额选举的方式进行。选举程序的确定及选举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2、经学校党委、省学联批准,滨州医学院第八届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由20人组成,提出候选人25名,其中差额5名;第二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由6人组成,提出候选人8名,其中差额2名;第八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5人组成,提出候选人7名,其中差额2名;第八届学生会主席由1人组成,提出候选人2名,其中差额1名;第二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由5人组成,提出候选人7名,其中差额2名;第二届研究生会主席由1人组成,提出候选人2名,其中差额1名。
3、滨州医学院第八届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第二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第八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和主席候选人建议名单、第二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和主席候选人建议名单经各代表团讨论酝酿后,提交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正式选举。
4、大会在正式选举时,出席大会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凡出席本次会议的正式代表,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正式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候选人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选举人对候选人有权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对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面符号栏内划“○”,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面符号栏内划“×”,如另选他人,可将另选人的姓名填入对应栏内;弃权的,其姓名上面的符号栏内不作任何标记,不得另选他人。
6、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张选票所选人数(包括另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7、选票一律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凡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为无效票。选举人将选票填写后,由本人将选票投入规定的票箱。未到会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替投票。
8、本次大会选举设监票人1名。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由各代表团从出席会议的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推选,由大会主席团提名。监票人需经代表大会通过。
大会设计票人2名,由各代表团从出席会议的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推选,由大会主席团确定,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9、投票时,监票人先行投票,然后其他代表依次投票。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当众打开票箱,由监票人、计票人清点收回的选票,与发出的选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并将清点结果报告大会主持人,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公布,然后进行计票。
10、计票结束后,正式选举结果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大会主持人公布当选名单。
11、选举工作应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和保障选举人和被选举人的权利。对违反《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山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有关规定,在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等妨碍选举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行为,一经发现,必须认真查处,并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对责任者给予批评教育。
12、本次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山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有关规定研究处理。
13、本选举办法,经各代表团讨论,大会通过后生效。大会主席团负责解释。
六、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委员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中青联发〔2017〕9号)的有关规定,经学校党委批准,2020年12月5日召开滨州医学院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
(一)大会主题
大会的主题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团的十八大、全国学联二十七大和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团结带领全校青年学生坚定跟党走、奋进新时代,在建设优势突出特色鲜明高水平医科大学的进程中书写青春篇章。
(二)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2020年12月5日图书办公楼六楼报告厅
(三)大会前期筹备情况
滨州医学院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自2020年9月份开始筹备,2020年9月成立“滨州医学院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并召开了动员部署会,大会筹备委员会下设秘书组、组织组、会务组3个专项工作组,细化分工,明确职责,全面做好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10月22日至11月17日,各学院、各班级进行了学生代表的提名和选举工作。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并报请学校党委和省学联同意,滨州医学院第八届学生代表大会拟设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20名,提名候选人25名,拟设第八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5名,提名候选人7名,主席1名,提名候选人2名;滨州医学院第二届研究生代表大会拟设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6名提名候选人8名,拟设第二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5名,提名候选人7名,主席1名,提名候选人2名。
(四)大会主要任务及议程
1.修订学生会章程、研究生会章程;
2.听取、审议滨州医学院第七届学生会工作报告、第一届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第八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第二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4.选举产生第八届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第二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报道宣传链接
我校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胜利召开(http://www.bzmc.edu.cn/info/1003/41560.htm)
(六)会议现场照片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大会规模
滨州医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16793人。本次大会拟定代表
171人,占全日制在校学生比例为1。其中,非校、院(系)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121人,占学生代表比例为70%。
(二)资格条件
1.本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三)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
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院(系)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各院(系)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院(系)学生会组织所联系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
八、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或其他有关制度文件)
滨州医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团的十八大、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落实《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19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支持和引导学生会(研究生会)更好地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述职评议会由以学生代表为主,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共同参与。
第三条 述职评议对象为滨州医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其工作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 述职评议内容分为日常考评和集中考评,其中日常考评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评价,集中考评分为提交总结材料、现场述职汇报两个部分。
第五条 述职评议时间一般在每学期的最后一个月。
第二章 日常考评
第六条 日常考评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评价,总分100分,占述职评议结果的50%。
第七条 政治态度方面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10分)
(二)理想信念竖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10分)
第八条 道德品行方面
(一)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10分)
(二)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10分)
第九条 学习情况方面
(一)学习勤奋,学业情况在学习综合成绩排名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的基础上表现优良。(10分)
(二)积极参加各项赛事,为学校赢得荣誉。(5分)
第十条 工作成效方面
(一)竖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20分)
(二)在工作中广泛动员广大同学的力量来做学生会的工作,善于在班级工作和社团活动的基础上开展符合学校特点、适合同学要求的活动,活动开展成效显著。(10分)
第十一条 纪律作风方面
(一)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认真执行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10分)
(二)践行学生会、研究生会宗旨,加强教育管理,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防止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5分)
第三章 集中考评
第十二条 集中考评通过查看总结材料及听取现场述职汇报方式完成。集中考评总分100分,占述职评议结果的50%。
(一)总结材料。内容全而规范,材料支撑有力,能够综合展示个人任职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实践品行,学业表现情况,工作开展成效,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情况。(50分)
(二)述职汇报。紧扣全心全意服务同学的宗旨,紧抓进一步深化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这条主线,汇报内容全面准确,重点突出,过程流畅清晰,并接受评议会的质询提问。(50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各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可在学院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并报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备案。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共青团滨州医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九、学校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一)加强党委领导
1.学校党委把学生会建设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格局,列入党总支(党委)工作考核项目:加强对共青团、学生会的领导情况,支持共青团、学生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情况,共青团、学生会组织机构健全情况,按期召开团代会、学代会等。
2.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2020年12月4日,校党委书记车先礼,党委委员、副院长王广成,党委委员、副院长孙祥军参加学校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听取《滨州医学院第七届学生会工作报告》《滨州医学院第一届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二)明确工作机制
学校明确负责学团工作的校领导分管学生会工作,负责教学工作的校领导参与学生会管理。学生工作部(处)和团委共同研究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
(三)加强制度建设
1. 2018年9月11日学校印发《滨州医学院关于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工作方案》(滨医行发〔2018〕83号)。
2.2019年11月20日学校印发《滨州医学院社团管理办法》(滨医发〔2019〕47号)。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序号 |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 | 备注 |
1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刘蔚 | 是 | 无 |
2 |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于江越 | 是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