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医学院关于深化推进 “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工作方案

发布于 2023-05-12点击数:222

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根据《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百万大学生进社区社会实践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鲁青联发〔2023〕6号)文件要求,搭建青年学生基层实践锻炼平台,组织青年学生走进社会基层,结合学校实际,在全校实施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主题

学习二十大  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征程

二、工作目的

进一步落实团中央关于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统筹校内校外共青团力量,组织大学生走进社会基层,了解社会实际、服务人民群众、增强时代责任、提高社会化能力。

三、工作目标

2023年以班级(社团)团支部为主体,不少于30%的团支部参与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团支部每学期开展2-3次社会实践活动,引领团员青年在校期间至少参加1个学期的日常报到类工作项目,寒暑假期不少于1个月的集中报到类工作项目。

四、参与对象

我校全体团员青年。团学骨干、“青马工程”学员带头,以班级(社团)团支部为主体,带动团员青年广泛参与。

五、活动时间

根据团员青年在校课余时间、周末、法定节假日时间、寒暑假时间开展活动。

六、参与方式

(一)在校期间

为便于日常报到,按照就近就便、属地联系的原则,建立院系团总支(团委)与镇街对接、班级(社团)团支部与社区(农村)对接模式,推动我校团支部与社区有序结对,开展实践活动。

(二)寒暑假期

以集中报到为主,以“三下乡”“返家乡”“调研山东”社会实践活动为依托,组织学生参加志愿服务、基层治理、实地调研、兼职锻炼等社会实践。

七、工作原则

(一)区域共建

校团委指导各学院团总支(团委)、各基层团支部及学生会、学生社团、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与街道(乡镇)、社区(村)、“青年之家”等团的基层组织和团属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立相对稳定的合作关系。

(二)保持常态

学校各级团组织与合作单位应保持长期联系。各基层团支部与合作单位形成“结对子”的交流模式,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校外考察实践、职业体验、劳动教育、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坚持团建引领治理,推动社区共建共治,实现结对、报到、骨干兼职、志愿服务等常态化和长效化,提升参与面和覆盖面。

(三)项目化实施

以项目组为单位常态化开展工作。依据专业特色设计社区实践计划实践项目内容,在服务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济困助学、就业创业、生态环保、文化传承、科技推广、卫生健康、政策宣传等方面,形成具有较高辨识度的实践服务团队和工作项目。

(四)社会化运行

校地双方共同探索社会化资源配置方式,采取众筹、共享等多种渠道,为项目实施提供人才、资金、阵地等资源,努力为工作提供保障。

八、实践内容

(一)开展课后服务

围绕乡村振兴、理论普及教育、生态保护、急救知识科普、党史学习教育、素质拓展、防诈骗、反传销等主题,以义务辅导为基本方式,以基层党群服务中心、“青年之家”等为阵地依托,常态化开展社区课堂活动。

(二)举办文体活动

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政策法律、精神文明创建等内容,以宣讲、书法、绘画、歌舞、话剧等多种形式,面向基层群众开展公益性文化宣传活动。广泛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三)策划志愿活动

紧密结合学科专业和社区特点,创新义务清扫、科技解惑、温馨陪伴等多种服务形式,促进社区活动和专业特色一体化。

(四)促进基层团建

协助街道(乡镇)、社区(村)团组织开展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参与基础团务、活动设计、项目实施等。

(五)推出社区挂职

根据街道和社区具体需求,以服务街道和社区发展,锻炼青年学生综合素质能力为目标,深入街道和社区开展挂职工作。

九、工作要求

(一)完善对接机制

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大学生团员、基层团支部的优势特长,积极对接联系附近社区、街道,做好人员、项目对接工作。

(二)加强日常交流

各基层团支部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周末、节假日等空闲时间,通过线上线下分批次、全方面对接单位开展活动。

(三)做好宣传工作

各学院团总支(团委)要及时了解掌握社区实践进展情况,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对实践活动进行宣传报道,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并定期向校团委报送文字、照片、视频等材料。

(四)建立奖励机制

各学院团总支(团委)要统筹推进基层团支部开展社区实践计划,此项活动将作为评选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集体和个人的重要依据,参评各项团内荣誉、推优入党和骨干选育的重要参考,纳入“第二课堂成绩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符合志愿服务标准的工作计入志愿服务时长;兼任基层团组织职务等团内激励内容记入“智慧团建”系统。

共青团滨州医学院委员会

2023年5月12日